履行同居之抗告 抗告駁回

⚖️Q毛律師勝訴分享📄

認定夫妻是否有不堪或不宜同居之事由,法院會斟酌雙方之教育程度、社會地位、平日相處情事及其他情事,正常夫妻的和諧家庭生活能否維繫來判斷。本件雙方早已無交流互動,關係疏離,早已有不宜同居之事由,故並無同居之義務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